一、在院长、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文秘、档案、印鉴、收发等行政工作。
二、具体执行院领导的工作意图,制定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拟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医院的改革工作。随时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及院办公会决议的具体执行落实情况,向院领导进行汇报,提出建议。
三、组织调查研究,负责领导秘书汇总起草全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负责领导全院往来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印鉴打字及行政、救护车辆的管理等。
四、安排各种院级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五、及时处理上级来文及各科室请示汇报的事项,必要时上报院领导批阅。
六、领导办公室人员做好后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七、有权组织协调院内各科室共同完成全院性工作。
八、负责院长、副院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