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所所长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供电所所长的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做好农村供用电工作。
2.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基础资料,搞好文明生产。
3.全面负责供电所的安全、生产、营销、服务等各项工作,带领职工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4.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售电量、线损、售电均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实施结果要进行考核。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6.加强行风建设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7.做好职工培训、考核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对供电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技术、业务素质。
8.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按时、准确报送。
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标准
1.坚持工作计划制度。做到年有目标、季有安排、月有计划。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全所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管理,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生产和安全工作例会,确保不发生农电人身伤亡事故,有效控制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
3.加强农村电费电价管理,每季组织一次农村电费、电价检查,确保电价执行到位,完成平均电价考核指标,电费做到月结月清、年终结零。
4.每月组织开展有重点和有针对性的用电营业普查,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用电营业普查,凡发现违约用电和偷窃电行为的要依法处理。
5.每月组织召开经营分析会,对本月的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保证各项指标的完成。
6.每月组织对全所安全生产、经济指标、三个文明建设和优质服务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评,兑现奖惩。
7.坚持客户接待和走访制度,每周三为所长接待日,每月至少走访客户一次,听取意见,帮助客户解决用电问题。对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要及时给予答复处理。
8.加强行风和廉政建设,搞好供电所规范化服务,杜绝影响行风和廉政建设事件的发生。
9.加强线损管理,确保完成10kV线路线损率、低压线损率、综合线损率等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10.加强对农电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农电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