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认真制订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2.坚守岗位,认真做好门诊治疗工作。自觉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管理和医疗水平。
3.建立卫生保健网,建立健全学校卫生保健制度和卫生监督制度,督促搞好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4.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定期举行卫生(包括青春期教育)讲座,做好对班级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5.做好预防近视工作,开展防近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
6.做好学生砂眼、寄生虫、龋齿、脊柱弯曲、鼻炎、结核病及神经衰弱等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严防传染病扩散。
7.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突击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以及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工作。配合学校红十字会开展有关活动。
8.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各种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实行安全、卫生监督,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9.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师生体检并建立健全师生健康档案。
10.定期采购常用药品,添置必需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做好药品入帐、出帐和存放保管工作。
11.定期总结工作,做好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12.配合有关处室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