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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职责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职责

2020-06-09 22:30:18

  1.在建筑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团队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负总责。

  2.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相关制度,与地方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代表总包参加业主、监理、设计召开的工地协调会议;代表总承包签署发往业主、监理、设计的文件;签署向业主、监理报送的综合统计月报;主持工地总分包例会,解决工地重大协调问题。

  3.主持项目总体管理规划、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参与图纸会审;参与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各项保证控制措施的审定;主持项目劳动力、材料(周转工具)、构配件、机具设备、资金等年、季、月、旬需用量计划的审定,并负责组织、督导实施。

  4.依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科学组织人、财、物等各生产要素,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工作内容和产品标准的约定,并依据合同约定主持专业项目分包。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负责。代表总承包签署分包工程款支付申请单,以及签收业主发出的付款证书。

  5.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加强项目预算、成本管理。主持审定月度成本分析报表,对各项工程资金的回收、开支进行有效控制。注重成本信息反馈,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6.督导项目经济技术部门,向监理、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各种签证、工程款项结算,以及索赔事宜。

  7.接受地方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审计,定期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