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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职责

骨干教师职责

2020-05-27 16:14:40

  1.严格履行教师职责,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

  2.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不断更新观念,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和校本教研,在实施有效教学中不断开拓创新,教育教学效果突出,形成自己的教学特长。

  3.自觉执行教学常规,优化课堂,创新课堂,努力探索新课程背景下的有效教学模式和方法,能认真进行教学反思,有一定的成功经验或较突出的案例。

  4.每学期上好一堂校级示范课或对外公开课,各项教学工作在学科组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校内实行推门课,允许教育行政、教研部门或全校学科教师随时听课。

  5.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积极参与学校课题研究。自觉承担学校申报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学科带头人必须独立承担学校子课题的研究或宜兴市级以上(含市级)主课题的研究,并总结课题研究成果。

  6.积极参加各级各种业务竞赛及教学评优活动,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7.必须接受、承担并完成校级学科教研工作,即教学业务辅导、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学科组专题活动、经验交流、学科沙龙、命题等工作。积极支持本学科教研组及备课组的教学工作,承担传授现代教育理论、方法、手段、介绍经验以及作指导课、示范课等任务。

  8.与至少一名参加工作五年以内的青年教师形成固定的帮带关系,为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做贡献。

  9.每一学期结合教学实践至少撰写一篇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或总结。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大市级以上正规杂志上发表或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选中获奖。

  10.关心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设想。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出色完成培训任务。接受学校教学部门的考核,不断追求更高目标。